梅梅在路邊,撿到5塊錢。梅梅是個大女孩了,懂得很多的道理。于是,她說,我要找到警察叔叔,讓他交還給主人。
在一旁的 Jessica 有些不解,“你撿到了5塊錢,身邊沒有人說是他們的,那這就是上帝給你的禮物,你自己KEEP就好啦。”
梅梅不懂:“不對,從小別人就教育我,撿到東西要交公,不可以據為己有!”
Jessica表示:“對,是不能據為己有,當我們撿到大錢,或者重要的東西時,要努力找到失主。但是當有有些小物件,我們國家的人都會把它當成上帝贈與的禮物,欣然接受的!”
梅梅聽著覺得也有些道理,好吧,警察叔叔也有些遠。
“但是Jessica,多少錢才算“大”,多少錢才算“小”呢?”
Jessica想了想說,“要不這樣吧,我們自己做個規定,10元以上算大錢,10元以下算小錢,我們一起交公好嗎?”
梅梅重重的點了點頭,嗯!